院属各单位:
由教育部和国家档案局联合制定的《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已于2008年9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学习和贯彻新的《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学院办公室将组织院属各单位主管档案工作的负责人、兼职档案员、专职档案人员学习新的《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试题答卷。请院属各单位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新的《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认真完成学习新《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试题答卷。
请院属各单位接通知后,12月15日到学院办公室档案科领取学习文件和试题。并于12月19日前将答好的试卷交回院办档案科。
联系电话:6271,联系人:田老师
学院办公室
2008-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