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08年院级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与课程建设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的通知

时间:2008-10-27 作者: 审核:人事处 浏览:1420

院属各单位:
  经研究,学院决定组织评选2008年院级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与课程建设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请各系(部、院)按照《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办法》、《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与课程建设带头人选拔及管理办法》、《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及管理办法》的要求,成立评选推荐小组,组织好本系(部、院)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和课程建设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的评选推荐工作。
  一、评选对象
  在职专任教师。
  二、评选程序及时间要求
  1、个人填写申报表(到人事处网站专题报道栏目下载)交所在系(部、院)。(10月28日至10月31日)
  2、系(部、院)严格按照学院相关文件规定的评选条件评选推荐,经公示后确定推荐人选,签署意见后报送人事处。(11月1日至11月5日)
  3、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研外事处审查资格,提出审核意见。(11月6日至11月8日)
  4、学院评审组织评议确定候选人。(11月10日至11月13日)
  5、学院研究确定人选。(11月14日至11月15日)
  三、推荐名额
  1、教学名师:根据系(部、院)办学规模,机车车辆系、机电工程系、管理工程系、护理系、公共教学部各推荐2人,电气工程系、
信息工程系、医学技术系、药学系、外语系、艺术系、国际教育学院各推荐1人(学院本年度命名3~4人)。
  2、专业带头人与课程建设带头人:各系(部、院)按目前专业设置(不含专业方向)每专业推荐1人,公共教学部按目前开设课程每课程推荐1人(学院本年度命名8~10人)。
  3、中青年骨干教师:根据教师人数,机车车辆系、电气工程系、机电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管理工程系、护理系、外语系、艺术系各推荐3人,医学技术系、药学系、国际教育学院各推荐1~2人,公共教学部推荐5人(学院本年度命名25人左右)。
  四、其它
  1、已获得省级、院级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与课程建设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称号者不再参加此次学院同类称号的申报。
  2、申报人员根据评选条件可同时申报2008年院级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与课程建设带头人或中青年骨干教师。
  3、在每类称号的评选推荐中落选者不再进行其他类别称号的补报。
 
 
                         二○○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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