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08-09-27 作者: 审核:人事处 浏览:1522

院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院2008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工作,进一步严格程序,充分体现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转评)申报人员除在相应的系(部、院、中心)推荐小组述职之外,还应在学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小组述职,以便于推荐小组专家对不同系列、不同学科申报人员的条件能够有全面的把握和比较。申报人员在学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小组的述职按正高、副高、转评分批进行,每批人员按抽签决定述职顺序。每人述职时间为5分钟,述职内容为个人对照评审条件所具备的条件数目、每类业绩成果的数量及层次等。
  二、学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小组专家参照豫职改字(1986)11号《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办法》的有关精神产生。
  三、申报人员中出现严重工作失误或严重教学事故者,按照学院《教学违规和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四、学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工作在10月7日左右进行,申报人员应提前做好述职准备。
 
 
人事处      
2008年9月27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