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2008学年教职工工作量考核安排意见
根据《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校内津贴分配制度改革方案》(试行)(郑铁学院党〔2007〕82号)的规定,经研究,现将2007-2008学年教职工工作量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学院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教职工工作量考核办公室及专门工作组:
1、考核工作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考核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2、干部考核组:由组织部牵头,负责中层干部、科级干部考核,其他人员由本单位负责考核。
3、教学考核组:由教务处牵头,负责教学(实验)工作量等方面的考核。
4、科研考核组:由科研外事处牵头,负责教科研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
各专门工作组牵头单位组织有关人员组成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本组的考核工作,协调解决考核中出现的问题。
院属各单位由行政负责人牵头,组织本单位考核工作,考核中应注重发挥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
二、考核对象及考核时域
1、考核对象:全院在职教职工(后勤服务集团另行考核)。
2、考核时域:2007年8月1日-2008年7月31日。
三、考核内容
教师系列、其他专业技术系列、职员系列、工勤系列各岗位考核内容均按照《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校内津贴分配制度改革方案》(试行)规定的各岗位主要职责进行考核。
四、考核程序
1、全院在职教职工个人填写《职工考核登记表》。
2、教学工作量考核
(1)个人填报《课程系数审批表》、《小班实验/实训课审批表》。
(2)个人填报《教师工作量填报表》。
(3)教研室、系部(院)审核把关后在本部门进行公示,并录入统计软件。
(4)教学考核组审核。
3、教科研任务完成情况考核
(1)个人填写《教科研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登记表》。
(2)院属各单位审查把关。
(3)科研考核组审核。
4、科级以上干部考核
(1)各单位结合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对个人填写的《职工考核登记表》内容进行审查把关。
(2)干部考核组汇总审核。
5、一般干部和工勤人员考核
(1)科室(班组)结合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对个人填写的《职工考核登记表》内容进行审查把关。
(2)由所在单位汇总审核。
6、考核工作办公室汇总各考核工作组及各单位上报的考核结果,统一进行公示。
7、考核工作办公室向学院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汇报考核、公示有关情况,由学院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核结果。
五、考核结果运用
按照《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校内津贴分配制度改革方案》(试行)的规定执行。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考核工作,组织人员学习有关文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和职工思想工作。
2、在考核工作中,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本单位人员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及工作量完成情况应如实上报,发现有弄虚作假及其它违反岗位津贴发放办法规定的行为,按照《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校内津贴分配制度改革方案》(试行)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并视情节轻重扣发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一个月及以上的岗位津贴。
3、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一年来校内津贴分配制度改革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对新一轮校内津贴分配制度改革的建议,以书面形式报学院考核工作办公室。
附表:《职工考核登记表》(附件到学院人事处网页下载)
二○○八年六月五日
关于2007―2008学年教职工工作量考核有关事项的说明
一、关于考核程序
1、全院在职教职工个人填写《职工考核登记表》。(6月16日~20日)
2、进行教学工作量考核
(1)凡涉及课程系数变动者填写《课程系数审批表》、《小班实验/实训课审批表》,经教研室、系部(院)逐级审查签字,报教务处审批。(6月13日~16日)
(2)按照审批后的课程系数填写《教师工作量填报表》,经教研室审查公示后,由教研室主任签字上报系部(院)。(6月18日~21日)
(3)系部(院)把关审核并公示后,由系部(院)办公室录入教师工作量统计软件,上报教务处。教师工作量录入的原则是承担哪个系部(院)的教学任务,即在哪个系部录入。承担本系部(院)教学任务的本院专任教师、兼职教师和外聘教师的教师工作量均要求录入,不应有遗漏,以便审核统计。(6月21日~25日)
(4)教学考核组汇总审核后,按系部(院)打印教师工作量汇总表,由教务处签字盖章。(6月25日~7月1日)
3、进行教科研任务完成情况考核
(1)凡聘有专业技术职务(各系列)并按就高原则享受专业技术职务津贴者填写《教科研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登记表》。(6月19日~21日)
(2)科室(教研室)查验并公示成果原件,科室(教研室)负责人签字。(6月22日~23日)
(3)院属单位审查把关, 负责人签字。(6月23日~25日)
(4)科研考核组审核。(6月25日~7月1日)
4、进行科级以上干部考核
(1)各单位对照学年工作计划,结合被考核人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对个人填写的《职工考核登记表》内容进行审查把关并公示,单位负责人签字。(6月21日~23日)
(2)干部考核组汇总审核。(6月24日~27日)
5、进行一般干部和工勤人员考核
(1)科室(班组)对照学年工作计划,结合被考核人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对个人填写的《职工考核登记表》内容进行审查把关并公示,科室(班组)负责人签字。(6月21日~23日)
(2)所在单位汇总审核。(6月24日~27日)
6、考核工作办公室汇总各考核工作组及各单位上报的考核结果,统一进行公示。(7月1日~7月3日)
7、考核工作办公室向学院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汇报考核、公示有关情况,由学院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核结果。
二、关于课程系数的认定
1、凡第二门课、讲授新课、开新课、小班实验/实训课必须先由本人申报,经教研室、系部(院)审查把关签字后报教务处审批。如遇争议,由教学考核组讨论界定。
2、第二门课是指以教学计划为准,教师同时承担的两门以上课程中,授课计划学时少且课程名称、课程内容与本人同时承担的其它课程不一致的课程。
3、讲授新课是指教师(不含新教师)第一次开讲的、课程名称和课程内容与本人过去所承担课程均不一致的课程。
4、开新课(不含新教师)是指1999年建院以来我院首次开设的课程。
三、关于出勤
本学年教职工出勤情况已由各单位逐月上报人事处。为便于各单位对教职工个人出勤情况的审核,由人事处汇总出勤情况反馈各单位。如有异议,向人事处反映。
四、关于《职工考核登记表》的填写
《职工考核登记表》中“考核工作组意见”栏目,供干部考核组填写对科级以上干部的考核意见。其他人员该栏目空白。
五、关于行政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变动
自学院聘任时间的次月起,按时间比例折算工作量和津贴。
六、考核用各类表格均可在人事处网页下载。
2008-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