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院:
根据《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关于专任教师电脑配置及管理的实施意见》(郑铁学院办〔2007〕162号)文件精神,按照各系(部)专任教师自愿选择使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的原则,请各系、部、院于2008年5月28日12:00前将自愿选择使用笔记本电脑的教师(教研室专任教师)统计汇总后通过办公自动化OA系统上报到后勤基建处国有资产管理科崔威处。
后勤基建处
2008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