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灾害后,我院师生员工心系灾区,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先后两次组织募捐活动,共计捐款17万余元,表现了我院广大师生团结一心为国分忧、为受灾同胞献爱心的热情。按照《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教电〔2008〕57号)精神,为使部分党员希望通过交纳大额党费的形式捐款,用于抗震救灾工作的渠道畅通,尊重和鼓励党员通过党组织表达支援灾区的心愿,学院党委就做好党员缴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党总支要将《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教电〔2008〕57号)精神传达到每一个支部、每一个党员,使广大党员了解通知规定和要求。
二、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用于抗震救灾的“特殊党费”,由学院党委组织部代收后直接通过银行汇至中央组织部代转。中央组织部收到款项后即向本人出具“中共中央组织部《党费收据》”,交由有关党组织转本人。
三、党员自愿一次交纳500元―1000元以下“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由学院党委组织部代收,交由省委组织部代收后直接交中央组织部代转。省委组织部收到款项后即向本人出具“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党费收据》”,交由有关党组织转本人。
四、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元―500元以下“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由学校党委组织部代收,学院党委组织部收到款项后即向本人出具“中共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组织部《党费收据》”,交由有关党组织转本人。
五、我院党员用于抗震救灾的“特殊党费”缴纳工作由党委组织部负责,电话:6356,工作人员:张云(办公楼209房间)。
中共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0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