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执行学院各级干部请销假制度的通知

时间:2008-05-08 作者: 审核:学院办公室 浏览:1476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院属各单位:
  为了维护学院稳定,保障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和信息畅通,现将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中共河南省教育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高校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的意见》(豫教党〔2008〕40号)文件转发,请各单位按照文件精神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学院中层干部请销假参照原文件精神执行,外出一律要向学院组织部请假,中层副职由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谢乾同志审批;中层正职由学院党委书记王清义同志或院长穆瑞杰同志审批;一般干部由各党总支、党支部、院属各单位负责人审批。
  本通知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学院党委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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