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1-06   文章作者:    审核: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浏览次数: 373

校属各单位(部门)

根据《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郑铁办〔2021〕116号)(以下简称《考核办法》)文件要求,学校将对各单位(部门)2021年度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机构

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处,下设3个考核工作组。

1.党政及教辅部门考核工作组,由党委组织部牵头,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纪委等部门配合。

2.教学单位考核工作组,由教务处牵头,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纪委、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科技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质量管理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团委、工会等部门配合。

3.书院考核工作组,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牵头,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保卫部、招生就业处、财务处、团委等部门配合。

二、考核工作程序

考核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2022.1.6—2022.1.10),单位(部门)自评。各单位(部门)依据《考核办法》要求,结合本单位(部门)2021年度工作实绩,认真撰写自评总结,如实填写考核评分表,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于2022年1月10日17点前将本单位(部门)自评总结、考核评分表加盖公章后,同佐证材料一起送至发展规划处404房间。

2.第二阶段(2022.1.11—2022.1.14),考核组考核。发展规划处将各单位(部门)报送的材料移交给相应的考核工作组,各考核工作组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查验、民主评议等方式对本组内各单位(部门)进行考核评分,统计汇总各单位(部门)实际考核得分,由牵头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移交给发展规划处绩效管理科。

3.第三阶段(2022.1.15—2022.1.17),考核结果复审。考核工作办公室(发展规划处)依据各考核工作组考核结果,对各单位(部门)考核结果进行复审。审核无误后,报学校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学校党政办公室)。

三、考核内容

1.党政及教辅部门:主要考核党建工作、职能工作、服务质量、管理效能、廉政建设等详情见《考核办法》附件1。

2.教学单位:主要考核党建工作、教学工作、师资队伍建设、科研及技术服务工作、招生就业、“双高计划”建设等详情见《考核办法》附件2-8。

3.书院:主要考核党建工作、学生工作、招生就业、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书院文化建设、通识教育等详情见《考核办法》附件9-14。       

请各单位(部门)依据《考核办法》要求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按时提交相关考核资料。                

                                

 

 

                              考核工作办公室(发展规划处)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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