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级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为进一步科学配置办公家具,提高办公家具的使用效率。请各单位按照配置标准从实际办公需求出发,对本单位办公家具配置使用情况进行清查,多出的家具请履行相关的调拨移交手续,由后勤服务中心收回。
今后各单位添置办公家具,须填写办公家具配置申请表,经相关领导签字批准后,由后勤服务中心统一调配。
配置标准请参照院政字【2018】45号《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办公通用资产配置标准和管理办法》
附件1:关于印发《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办公通用资产配置标准和管理办法》的通知(院政字〔2018〕45号).doc
附件2:公家具配置申请表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国有资产处、后勤服务中心
2022年6月16日
附件1: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院政字〔2018〕45号
关于印发《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办公通用资产配置标准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办公通用资产配置标准和管理办法》已经2018年10月17日第22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10月17日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办公通用资产配置标准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合理、规范地配置学校国有资产,提高使用效益,按照《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08号令)和《河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豫财资〔2011〕6号)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产主要是指办公家具、办公自动化设备和空调设备等学校各单位日常办公及教学科研需要配置的资产。
第三条本办法主要参照上级规定,根据学校核定的内设机构数量和编制内实有人数,确定资产配置数量限额;按照设备市场行情,确定设备配置价格限额;根据资产折旧的相关规定和设备的实际使用年限,确定资产更新标准。
第二章 家具的配置标准
第四条 办公室家具
办公室家具主要包括:办公桌椅、桌前椅、沙发茶几、书柜、衣柜、饮水机、电视柜等。
配置标准为:正校级不超过16000元/人,副校级不超过8000元/人,中层正职不超过6000元/人,其他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原则上不超过3500元/人。
第五条 会议室家具
本标准所指会议室包括:一般会议室、接待室、党委会议室等。
(一)使用面积在100㎡以下的会议室,按照价格不超过500元/㎡的标准配置。
(二)使用面积在100㎡以上的会议室,按照价格不超过600元/㎡的标准配置。
(三)接待室,按照价格不超过700元/㎡的标准配置。
第六条 办公家具不得配置高档和进口家具,原则上应长期使用,更新年限不低于15年。
第三章办公自动化设备的配置标准
第七条计算机
按照人事处核定的实有人数,行政管理岗位人员(不含工勤人员)每人可配置1台办公用台式计算机;专任教学人员(含辅导员)每人可配置1台教科研用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不重复配置);其他工作人员根据工作实际配备。专网电脑不列入配置限制。
第八条激光打印机
(一)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每人可配置1台A4黑白激光打印机。
(二)教学院部可配置1台A3黑白激光打印机,各单位内设机构原则上按照每间办公用房1台A4黑白激光打印机配置,共享使用。
(三)彩色激光打印机的配置按照上级规定从严控制。
第九条因工作需要配置其它设备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从严控制、合理配置。
第十条办公自动化设备的配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安全保密的相关规定;涉密岗位配置使用办公自动化设备前,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
第十一条办公自动化设备价格及更新标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办公自动化设备应配置具有较强安全性、稳定性、兼容性,且能耗低、维修便利的设备,不得配置高端设备;其价格标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更新年限原则上电脑、打印机、服务器不低于6年,其他设备不低于8年。
第四章空调设备的配置标准
第十二条办公用空调设备按照下列标准配置
(一)办公室空调
房间使用面积不超过20㎡配置1.5P挂机1台,20-30㎡(含30㎡)配置2P空调1台,30-40㎡(含40㎡)配置3P空调1台,40-60㎡(含60㎡)配置4P空调1台,60-100㎡(含100㎡)配置5P空调1台,100㎡以上的按照实际情况配置。
(二)会议室空调
使用面积40㎡(含40㎡)以下的会议室配置5P空调,40㎡-100㎡(含100㎡)的中型会议室配置10P空调,建筑面积在100㎡以上的大型会议室,按照实际情况配置。
第十三条 空调设备的价格标准按上级要求及市场实际执行,更新年限不低于10年。
第五章资产配置和更新的管理
第十四条 本办法施行前已经超标配置且可以继续使用的资产,应继续使用,待正常报废后,方可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正常更新配置。
第十五条 资产配置、调拨、处置、保管及责任等管理要求,严格按《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资产保管人对所有在个人名下的办公设备负责,因个人原因造成资产损毁、损坏或丢失的,视损失情况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因岗位变动,专任教师到管理岗位的须将原配发的笔记本电脑交回国有资产管理处统一调配,同时按新岗位要求配发台式电脑;管理岗位人员到专任教师岗位的须将原配发的台式电脑交回国资处统一调配,同时按新岗位要求配发教科研用笔记本电脑;管理岗位人员到其他管理岗位的可将办公用台式电脑带到新岗位使用;办公桌、椅、柜等其他资产按移交程序移交原单位调配,不得带离。
第六章附 则
第十七条国家对相关资产的配置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指标准是动态标准,将视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和上级规定标准变化等因素,适时作必要的更新和调整。
第十九条 本标准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8年10月22日印发
附件2: 办公家具配置申请表
序号 | 家具名称 | 数量 | 使用人 | 办公地点 | 备注 |
使用部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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