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行政、党群、科研、外事等部门档案现开始移交,请各部门按照归档范围,归档要求,于2024.3.30日前移交本部门2023年档案至党政办档案科,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同步归档,归档目录与材料顺序要保持一致。归档范围及归档目录见附件。 党政办 2024.03.11 归档范围.docx 归档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