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清明、五一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4-01   文章作者:    审核: 邓清卫 编发:杨阳    浏览次数: 262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2024年清明、五一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营造廉洁、安全、文明、节俭的过节氛围,现就严明纪律,加强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教育学习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强化纪律认识,守好廉洁底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时刻紧绷纪律规矩之弦,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不搞特殊化,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廉洁纪律的教育学习,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牢记“三个务必”,将纪律教育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做到全覆盖,使全体党员干部严格廉洁自律,讲政治、守规矩,严律己、不谋私,勤作为、勇担当,让新风正气在新征程上不断充盈。

二、严明政治纪律,强化纪律约束

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中央纪委次全会对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提出了新要求、做出新了部署,全校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主动性,将严的基调、严的氛围、严的措施长期坚持下去。节日期间,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公款进行私人祭扫、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严禁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包括通过网购、电子礼品卡、电子红包等衍生工具收送礼品礼金;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巧立名目、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严禁借培训考察之名公款旅游,严禁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安排的旅游活动;严禁接受或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发生餐饮浪费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

三、严格监督检查,强化执纪问责

节日期间是纠治“四风”的关键节点,也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考点”。校纪委和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整治损害党的形象、师生反映强烈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和其他违纪违规行为,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依规依纪严肃处理,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相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严防反弹回潮、隐形变异,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监督电话:0371-60867381

监督信箱:zztlzyjsxyjw@163.com  

             校纪委   

                                           20244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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