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初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2文章作者:李静审核:蒋会哲 编发:马林鹤浏览次数:18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稳定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教安全〔2022〕141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届“河南省高校实验室安全文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教办科技〔2022〕310号)和《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开学前安全隐患排查活动的通知》(郑铁办〔2022〕89号)文件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切实加强我校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全方位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保证实践教学的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工作安排,现定于2022年9月28日9点开始进行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检查内容

(1)检查实验实训室和设备等学期初准备情况,检查上学期末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2)检查实验实训室、危险化学品和特种设备情况。重点检查危化品是否实行专室存放、铁门铁锁、双人双锁及进货、购买、领用、登记等管理规范落实情况;实验设施设备是否安全运行,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电梯、压力容器以及气体钢瓶、高压灭菌锅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情况;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对特种设备日常检查保养情况等。

(3)检查实验实训室使用记录本、设备履历台账是否齐全。

(4)实验实训室是否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消毒。

2.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届“河南省高校实验室安全文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教办科技〔2022〕310号)等有关上级文件要求,高度重视,做好本部门实验实训室安全自查工作,填写《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暨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表》(附件1),该表请各院部汇总本部门整体自查情况后填写,以教学院部为单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一式一份)。

(2)教务处、科研外事处和校保卫处进行联合检查(时间安排见附件2),请各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当天提前打开所有实验实训室做好迎检准备。

(3)对本次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教务处将下发整改通知,各单位要切实落实整改,并上交整改报告。


教务处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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