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平台: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豫政〔2016)56号),促进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按照《河南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豫科〔2018)136号)、《河南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双向补贴实施细则》(豫科〔2018)137号)有关要求,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文件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的通知.pdf
科技处
2022年6月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