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保卫部(保卫处、武装部)
夏季预防电气火灾事故加强消防安全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 2018-05-22 文章作者:   审核: 保卫处 浏览次数: 83

夏季预防电气火灾事故加强消防安全温馨提示

为进一步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夏季电器火灾防范,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校消防安全形势整体平稳有序。在此特向校属各单位温馨提示如下:

1.校属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部门)的检查,教育本单位(部门)人员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在工作、学习和生活场所做到不私拉、乱接电线;不使用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饭煲等大功率电热器具。

2.基建部门要严格审查施工单位是否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手续;在施工过程中严禁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严禁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严禁使用易引发火灾的假冒伪劣建筑材料。同时针对施工工地及其集体宿舍、要加强用电、用火管理,防止因电气焊明火作业、燃气灶使用不当等引发火灾。

3. 后勤部门要对食堂、餐厅操作间做到及时清除灶台和排烟管道等处的油垢,并定期检查电源线路、插座以及天然气管道和阀门等的可靠性。

4.后勤部门要针对我校校园植被较为丰富,加强对枯枝败叶的清理,不要在校园内焚烧、点火,以免引起火灾。

5.校办产业中心、后勤集团要加强对所属的各经营场所、库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和防火巡查,有关人员要达到“四个能力”的标准要求。

6.实验实训中心和相关系部要对所属的实验实训室加强管理,要求所属人员在实验室做实验时,一定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制度。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平时要重点检查有毒有害实验用品购买、领用、登记制度及试验用废弃为化学品处置备案制度落实情况,实验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情况,实验用品仓库通风、防火防爆设施维护及运行情况等。

7.图书馆要加强书库、阅览室、采编室、电子阅览室等消防安全管理,严禁私拉乱扯电源线和存放油料等易燃物品。

8.学生处要加强对学生宿舍内学生用电情况的管理,对发现的乱接电源线、使用大功率电器的现象,要对当事人严肃处理。

 9.保卫处要加强对校园内消防设备和设施的检查,对存在的消防隐患,查清所属部门,及时下达整改意见,限时整改。

10. 校属各单位要结合学校下发的《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管理规定》,教育提醒所属人员严格遵守。

11.校内各单位要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结合全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加大安全检查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消防隐患。             

12. 一旦发生火险,要及时拨打校内报警电话。老校区:66901110(校电6110);新校区:60867110(校电6110)。必要时拨打火警电话110或119。



保卫处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