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教研室教研活动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2
作者:马帅
审核人:李学武
编发:孙宇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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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周二下午为教研室会议、公共工作时间,各教研室有计划安排部门开展各种教研活动,不得安排个人工作,不得因个人工作影响集体工作安排。

2.全体教师周二下午13:30前应到岗,不应迟到。16:30后可以离校,不得早退。不能到岗应履行请假手续。

3.教研活动记录每月提交给主管教学副院长检查。

4.每周二当天下班前又教研室主任把教研活动简报,照片发送到教研室主任群,由教学副院长负责监督落实。教研室活动简报应包括当日出勤情况,数据真实可靠。

5.办公室负责考勤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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