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归侨证、侨眷证所需提供的材料

发布者:褚云鹤发布时间:2023-03-15浏览次数:55

 作者:褚云鹤  审核:赵晓东 编发:张忠良

1、申请人本人写出书面申请。

2、归侨申请人须提供归侨本人在国外定居和归国的有关档案证明材料。填写《河南省归国华侨身份认证登记表》一式三份。

3、侨眷(归侨眷属)申请人提供归侨本人归国的有关档案证明材料或《归侨证》复印件(验原件)一份;侨眷(华侨眷属)申请人,须提供海外直系亲属(含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在国外或港澳地区定居的证件复印件,对复印件难以识别信息的须提供经我驻外使、领馆认定书(公证书);港澳地区须出具由外交部授权机关提供的证明。填写《河南省侨眷身份认证登记表》一式三份。

4、申请人须提交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与海外华侨或归侨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申请人若属农村居民或无工作单位的城镇居民,可由户籍登记机关出具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若属在校学生,可由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所在单位出具亲属关系证明。

5、申请人同归侨、华侨、港澳同胞及其子女有婚姻关系的须提交民政部门核发的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一份(注:同归侨、华侨、港澳同胞及其子女解除婚姻关系的不具备申请资格)。

6、申请人同归侨、华侨、港澳同胞有连续5年以上抚养关系的其他亲属,须有县以上公证部门出具相关公证书(注:同归侨、华侨、港澳同胞解除抚养关系的不具备申请资格)。

7、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一份、近期2寸免冠照片4张。

注:该证发放的对象是指归侨、华侨在国内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华侨、归侨有五年以上抚养关系的其他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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