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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院长职责
作者: 审核: 李兴华 编发:李苏怡  发布时间: 2015-10-19  浏览次数: 55

继续教育学院院长职责

一、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主持学院全面行政工作。

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制定学院发展规划,根据社会发展需求,调整设置专业,发展高层次,多形式的办学模式,及时调整发展方向。

三、负责学院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目标管理的落实以及负责检查,监督目标的完成情况。

四、负责学院行政管理和业务管理工作,负责学院内部各项经费的报销审批工作。

五、负责学院对内、对外的联系和协调工作以及招生计划、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工作。

六、促进继续教育学院事业发展,力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举。

七、带领学院职工遵纪守法,完成防火、防盗、计划生育,卫生环保、安全等目标责任,为本部门创造一个紧张、有序、宽松、和谐的工作环境。

八、完成职责范围内其他事物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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