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院(系):
为落实教财〔2015〕227号文件精神,积极做好我校2014-2015年度河南省校区合作奖励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院(系)与产业集聚区或入驻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取得良好经济、社会效益且已实施完毕的合作项目均可申报。不含正在实施或尚未启动实施的项目。
二、申报项目类别
1.人才培养项目。2.科技成果转让项目。3.资源共享项目。4.其他项目。具体申报类别和条件按照教财〔2015〕227号文的有关要求。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基础材料和绩效证明材料两部分。具体申报内容参照教财〔2015〕227号文的有关要求。
四、注意事项
1.所有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
2.各院(系)的申报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务必在4月28日18点前送至校企办公室,过期不再受理。
校企合作办公室
2015年4月17日
附件1.docx附件2.docx210--教财〔2015〕227号==财务处==关于组织申报2014—2015年度河南省校区合作奖励补助资金项目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