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工信部人才交流中心 《关于公开遴选产教融合型专业建设试点院校的通知》

文章作者:耿文燕审核:陆艳琦编发:王洪涛发布时间:2022-04-15浏览次数:236

校属各单位

现转发《关于公开遴选产教融合型专业建设试点院校的通知》(工信人才〔202042号),具体要求请查看附件。申报重点注意事项如下:

一、试点专业

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网络安全、大数据、智能制造、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新能源汽车、5G应用、数字化转型等工业和信息化重点领域所涉及的专业。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专业综合实力在校位于前列,且为学校十四五期间重点建设的主干专业;

2.申报专业连续招生满三年,具备良好的专业办学能力和办学条件;

3.申报专业所在领域顺应区域产业规划布局;

4.申报主体须具备一定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经验,能精准对接产教融合型企业的优先;

5.申报主体能够在政策、资金和项目等方面对试点专业予以倾斜支持;

6.本次申报为限额申报,我校限申报2

三、材料提交

    请各位领导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积极申报,申报专业请于2022520之前,将申报书电子版发至耿文燕钉钉。

    科技处联系人:耿文燕;电话6170


    关于公开遴选产教融合型专业建设试点院校的通知.docx

    【附件】产教融合型专业建设试点院校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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