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省科研诚信建设,规范学术论文发表行为,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科学院、省农业科学院制定了《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豫科【2023】80号),决定在省属高等学校、医疗机构、科研院所等单位开展为期2个月的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专项工作。学校高度重视此次论文自查清理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方案如下:
一、成立自查清理小组
组长:倪居
成员:各教学单位院长(主任)、书院院长、行政处室负责人、
二、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学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针对论文学术不端和挂名现象进行为期二个月(2023年7-8月)的自查清理。落实各二级单位主体责任,督促和引导学校教职工强化科研诚信意识、坚守科研诚信底线,推动形成良好科研生态。
三、自查清理范围
我校教职工2018 年1月1日-2023年4月30日以来发表的学术论文。已完成查处的论文不纳入此次自查清理范围。
四、自查清理重点
1.论文存在抄袭、剽窃、重复发表等情况;
2.论文存在伪造通讯作者(邮箱、单位)、伪造或操纵同行评议等情况;
3.论文的图片、数据等存在伪造、编造、篡改,以及一图多用、选择性使用等情况;
4.署名作者未真实参与相关研究和论文写作,或存在买卖、代写、代投论文情况;
5.实验研究数据未为作者真实开展研究所得,或存在未真实开展研究而购买实验研究数据等情况;
6.论文署名作者未对论文做出实质性贡献,存在挂名现象。
五、自查清理步骤
各二级单位是科研诚信建设主体,具体组织本单位科研人员有序开展自查清理工作。可分三个阶段进行
1.个人自查阶段(7月1日-7月10日)
教职工对个人发表的论文逐一进行自查,填写《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术论文自查和承诺书》(附件1),每篇论文一份,如无不端现象,亦需要“零报告”(即填写《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术论文自查和承诺书》,自查结果选择“无”)。
2.二级单位复核阶段(7月11日-7月20日)
各二级单位落实专人收集、汇总教职工论文自查清理情况并填写《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术论文自查汇总表》(附件2),纸质材料于7月21日前提交科技处。(负责人:各教学单位院长(主任)、书院院长、行政处室负责人)
3.整改提升阶段(7月21日-7月31日)
科技处汇总全校教职工论文自查清理情况,形成并上报自查清理材料。以查促改,督促论文自查清理存在问题的教职工采取勘误、撤稿等补救措施。(负责:科技处)
六、有关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二级单位应组织单位科研人员积极、有序开展自查清理,并将自查清理工作与警示教育等工作相结合,以查促改,以查促管。校学术委员会将采取抽查等方式加强督促指导。
2.实行分类处理
对自查清理发现存在问题的,科研人员要及时报告所在二级单位并采取勘误、撤稿等补救措施。对符合《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从轻处理情节的,可依规从轻处理;对隐瞒不报或虚假报告的,应按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第三十五条及《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修订)》(郑铁办〔2022〕102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公开通报。
3.建立长效机制
各级单位要以本次自查清理工作为契机,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规范,加强内控管理,对论文等科研成果严格审核把关,严惩科研失信行为。
七、自查清理工作联系人
科技处:王洪涛;电话:6113。
科技处
2023.6.30
附件1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术论文自查和承诺书.docx附件2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术论文自查汇总表.docx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