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王洪涛审核:陆艳琦编发:王洪涛发布时间:2024-08-20浏览次数:10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组织高校专家学者系统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着力推出具有学术创新价值、服务决策价值和实践指导价值的重大研究成果,决定开展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根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要指导思想和重大战略部署,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开展研究,切实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加快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

2. 申报人撰写有深度、有影响、高质量的理论文章,在中央和地方主流报刊、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或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咨政报告 2 篇及以上。

二、申报条件

1. 本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2. 申报人须为在编在岗教师。

三、资助方式

教育部将择优对完成研究专项成果的申请人给予立项,并拨付资助经费 5 万元。

四、申报安排

1.请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积极组织专家学者参与专项研究,形成研究阐释热潮。同时,可将申请人撰写的咨政报告电子版(需进行脱密处理)发送至电子邮箱 cgc@moe.edu.cn,教育部将视情采纳刊发。

2 .请 各 高 校 科 研 管 理 部 门 通 过 教 育 部 社 会 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工作专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在相应类别的项目申报模块中填报研究专项成果刊发、采纳情况。

申报咨询电话:010-58556246;申报系统电话:010-62510667、15313766307、15313766308。

五、学校申报工作安排

申请人于11月15日前将电子版研究专项成果以及刊发、采纳情况(申请人撰写的咨政报告需进行脱密处理)发送至科处指定邮箱,由科处统一上传申报系统完成申报。

人:王洪涛

联系方式:6113

电子邮箱:10554@zzrvtc.eud.cn

                                                 科技处

                                             2024年8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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