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15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正确评价教职工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发挥好年度考核的评价、激励与教育作用,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暂行办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在学校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各党总支成立以书记任组长的年度考核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教职工的考核工作,填写考核评语,研究确定考核等次等。
二、考核内容
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包括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态度和表现,以及思想品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理论政策水平和计划、决策、组织协调能力。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包括事业心、责任感和工作的勤勉程度。
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以及取得成绩、成果的水平。
廉,主要考核能否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清正廉洁的有关规定,包括个人修养、克己奉公、廉洁自律等情况。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
三、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依据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确定。不同岗位、不同人员在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方面应有不同的要求。
(一)管理干部及教辅人员考核等次的评定标准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学校《校内津贴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所规定的相应岗位职责,工作勤奋,精通业务,服务意识强,有改革创新精神,廉洁奉公,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成效显著。未按规定履行岗位职责的人员,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绩效考核不合格单位,其中层干部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绩效考核按系列排名最后的单位,其中层干部一般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积极,业务熟悉,廉洁自律,服务意识较强,较好履行学校《校内津贴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所规定的相应岗位职责,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能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他人的督促下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业务素质一般,工作不积极,服务意识淡漠,工作有时出错,基本履行学校《校内津贴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所规定的相应岗位职责,群众对其工作不太满意。
不合格: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需求;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履行学校《校内津贴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所规定的相应岗位职责或在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或责任事故。
(二)专任教师考核等次的评定标准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教学管理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勤奋敬业,工作责任心强,专业水平在同行中得到公认(年轻教师专业水平提高快)。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认真履行学校《校内津贴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所规定的相应岗位职责,工作有创新,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未完成本年度额定教学工作量,或出现教学违规、教学事故,或教学质量评价非优秀者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合格: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教学管理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负责,业务熟练,专业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能够履行学校《校内津贴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所规定的相应岗位职责,积极完成工作任务,无教学违规或教学事故。
基本合格:能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他人督促下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教学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业务素质一般,教学效果、科研能力一般,基本上能够履行学校《校内津贴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所规定的相应岗位职责,勉强完成工作任务,或出现教学违规。
不合格: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教学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需求;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履行学校《校内津贴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所规定的相应岗位职责,或发生教学事故。
(三)工勤人员考核等次的评定标准
优秀:政治思想表现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技术精湛,工作勤奋,责任心强,确保劳动安全,服务态度好,认真履行学校《校内津贴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所规定的相应岗位职责,工作成绩突出。服务不热情或责任心不强,工作中出现差错并给学校造成损失者,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合格:政治思想表现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履行学校《校内津贴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所规定的相应岗位职责,注重劳动安全,服务态度较好,能够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基本合格:有时候不能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有迟到、早退现象,工作技能一般,劳动安全意识不强,经督促基本能够履行学校《校内津贴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所规定的相应岗位职责;工作有时出现差错,群众对其工作不太满意。
不合格:组织纪律差,工作责任心不强,难以适应工作要求,不能履行学校《校内津贴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所规定的相应岗位职责;忽视劳动安全,违反工作或操作规程,发生严重事故或服务态度较差等。
四、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我校党政群管理岗位人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和工勤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况者在年度考核时按如下规定处理:
(一)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在见习或试用期间的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其转正、定级和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二)新调入人员的考核,由现工作单位进行,并在年度考核中确定等次。其调动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工作单位提供。
(三)经学校同意在批准的时间内脱产学习(培训)的人员,需参加考核,主要根据进修学习、培训表现确定等次。非学校派出但同意其外出学习,超过半年者不参加考核。
(四)病假连续超过一个月或全年累计超过两个月、事假连续超过10天或全年累计超过15天者,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病假连续超过一个月或全年累计超过两个月但不足三个月、事假连续超过10天或全年累计超过15天但不足22天者,可确定为合格等次。病假全年累计超过三个月但不足六个月、事假全年累计超过22天但不足六个月者,可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病假、事假全年累计超过六个月者,不参加考核。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天或全年累计超过20天者,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五)在上半年批准退休的人员,不进行考核;下半年批准退休的,原则上进行考核。
(六)考核对象岗位发生变化的,均按调整后的新岗位,参加现所在单位的年度考核。
(七)担任行政职务又兼任专业技术职务者,以行政职务考核为主,同时结合其专业技术工作业绩。
(八)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者,可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五、考核方法
年度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各总支要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根据个人平时考核情况和完成工作的质量确定考核等次,确保考核工作能够真正起到激励先进、督促后进、提高效益、推动发展的作用。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数额,按不同岗位类别、不同职级分配。为体现向教学倾斜,专任教师及实验实训教师优秀等次比例为16%,其他人员优秀等次比例为14.5%。
六、考核程序
(一)个人总结。被考核人要写出个人总结,在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聘用中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者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其他人员填写《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个人总结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任务情况,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的不足,下年度的工作设想。个人总结要实事求是,内容充实,避免空谈,突出实绩。
(二)述职。被考核人员总结自己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及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进行公开述职(时间不超过5分钟)。
(三)民主评议。在述职的基础上,由各考核工作小组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对被考核人进行民主评议。
(四)等级初步评定。由各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平时表现,参考民主评议情况,按不同岗位类别、不同职级人员的优秀名额分配数目确定考核优秀者和其它等次人员。考核工作小组应对被考核人的工作实绩、德能素质写出评语,并将考核等次初步评定结果汇总后报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确定等次。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各考核工作小组上报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核,确定考核等次。
(六)反馈。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将考核结果通知各考核工作小组,并由考核工作小组通知被考核人。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复核。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核后并将复核结果反馈。
(七)公示。公示教职工年度考核等次。
(八)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七、时间安排
2015年12月31日前,布置考核工作。2016年1月9日前,各考核工作小组将考核结果及《年度考核登记表》上报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考核等次并公示后上报主管部门。
八、说明
(一)各党总支成立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年度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制定考核工作日程,按不同岗位、不同职级,将优秀指标进行合理的分配,组织考核。考核结束后,各党总支将考核结果汇总报人事处。
(二)教职工人数较多的党总支,可考虑以支部为单位组织述职和民主测评。
(三)《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以上两表用A4纸,双面打印)及《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可从人事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四)中层干部考核按《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度中层干部考核办法》规定的方法和程序进行,其中中层干部的个人述职和单位群众测评环节,按《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度教职工考核办法》同步进行。
附件:
2015年度教职工考核优秀指标分配表
序号 | 单 位 | 优秀指标 |
1 | 机关党总支 | 15 |
2 | 机车车辆学院党总支 | 6 |
3 | 护理学院党总支 | 6 |
4 | 电气工程系党总支 | 6 |
5 | 机电工程系党总支 | 5 |
6 | 电子工程系党总支 | 6 |
7 | 运输管理系党总支 | 7 |
8 | 建筑工程系党总支 | 4 |
9 | 旅游商贸系党总支 | 6 |
10 | 医学技术系党总支 | 5 |
11 | 药学系党总支 | 5 |
12 | 艺术系党总支 | 5 |
13 | 软件学院(信息工程系)党总支 | 6 |
14 | 国际教育学院(欧亚交通学院)党总支 | 4 |
15 | 公共教学部党总支 | 9 |
16 | 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 | 2 |
17 | 实践教学中心党总支 | 6 |
18 | 图书馆党总支 | 4 |
19 | 退休职工工作处党总支 | 1 |
20 | 后勤服务集团党总支 | 11 |
21 | 组织部(中层干部考核) | 15 |
| 合 计 | 1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