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16〕96号)的精神,现将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
1、推荐范围:我校已当选的校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具有以下荣誉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再推荐: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级以上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省优秀专家,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等荣誉获得者。
2、推荐名额:上级分配我校推荐名额1个。学校各教学单位可推荐1名侯选人。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其学术和教学水平在省内和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5、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毕业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推荐程序
1、申报人员登录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管理系统(系统已于3月4日开通,网址:http://dtr.haedu.cn),根据系统提示要求,注册个人信息,准确填写并在线提交《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登记表》中“贡献、水平、效益”栏目字数含标点不超过500字。内容应包括:①本人2011年以来主持或参与的研究课题的级别和数量、获奖项目的级别和数量、主要项目概况;②2011年以来发表论文和出版著作情况;③2011年以来获得的荣誉称号(由县级以上人事或教育部门牵头表彰的)。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针对上述所列的内容,有所侧重。所填内容既要简明扼要,又要真实准确,提供的各项数字均应有相关的证明材料为依据,不得使用模糊含混的字眼,如:“10余篇”、“近20项”、“省内一流”、“国际领先”等),
2、申报人员打印《登记表》,按本人专业向专业所属教学单位提出申请,各教学单位成立推荐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每个教学单位从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出具推荐人选考核材料1份。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于3月16日前将推荐人选的《登记表》报人事科,考核材料电子文档发人事科石老师OA系统。
3、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研外事处审查申报人员材料,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材料报学校推荐组;
4、学校推荐组评审推荐,提交学校领导研究。
四、报送材料要求
1、《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每人15份,使用管理系统的《登记表》打印功能进行打印(正反双面打印)。
2、推荐人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有关培训证书原件。
3、推荐人选2011年以来获奖荣誉证书原件,按获奖级别从高到低排序。
4、2011年以来出版的著作原件,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发表的论文原件。
5、本人认为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原件附在最后。
人事处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