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8-09 作者: 审核: 杜智华 编发:张家祥 浏览次数: 174

校属各单位: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根据河南省人社厅(豫人社函〔2016〕97号)下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16〕627号)的要求,现将2016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名额和对象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推荐人选应为我校在职在编人员。我校分配推荐名额1人。

(二)推荐对象:

首先从符合条件的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中推荐人选,选拔的重点是在教育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人员,在各自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做出重要贡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

二、推荐人选条件

推荐人选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专业技术人才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术技术水平应分别处于国内或省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和我省战略需求和世界、国内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3、应有承担或参与重大科研任务或重大工程项目的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或2项以上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2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

3、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省部级社科类奖;

4、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重大项目、重要工程任务;

5、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名义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等国际著名检索系统收录2篇以上;

6、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7、在教练执训工作中成绩显著,直接培养的运动员在世界或亚洲三大赛或全运会中获得奖牌,为我省体育事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8、在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卓著,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作出突出贡献;

9、在文学、艺术、图书、新闻、出版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重大贡献,在国内或省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10、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领域,为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11、在其他领域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影响力。

(二)产业创新领军人才

为更好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811青年人才工程”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特点和需要,主动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本次推荐工作单独设置产业创新类人才申报指标。产业创新类人选除应具备专业技术人才的基本条件以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高端装备制造、现代金融、现代物流、新能源汽车、电子商务、航空经济、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引领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特色产业中非公企业的核心研发人员。

2.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有效组织并引领创新团队,组织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不占指标人选

对于符合上述专业技术人才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不占指标推荐: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等;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排名前五位)及中国青年科技奖等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重点资助项目(不含面上项目或一般项目)第一主持人;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等第一主持人。

三、推荐程序

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文件规定向所在单位申报,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和相关规定,向学校推荐候选人;学校对申报人员进行审核,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专家进行民主评议和推荐,确定推荐人选后报送省教育厅。

四、推荐材料

(一)推荐候选人选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新版)、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证书复印件各1份。

(二)《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10份。通过“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个人信息采集工具”(附件1)将推荐人选信息完整录入,审核无误后通过采集工具打印生成《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不允许通过office软件等自行制作),此表单独装订。

(三)推荐候选人选近五年(2011年1月1日以后)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3套,需附目录(附件2)。

论文、论著只需提供有代表性、高质量的即可,原则上各不超过10篇(部)。科研项目验收报告不超过5份。每篇论文须提供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和论文第一页的复印件;每部论著须提供封面、扉页和目录复印件。被SCI、EI、ISTP等收录的论文,须由正规查新机构(河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郑州大学图书馆等)出具证明。

产业创新领军人才还须提供在引领创新团队、组织开展产业创新项目、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取得显著效益、做出重要贡献的有关证明材料(如利税证明、科研成果鉴定证书等)。

(四)推荐候选人选符合条件情况表(附件3)1份。

五、报送时间

申报材料务于2016年8月23日前报送至人事处人事科。

联 系 人:石斌  苗桂先

联系电话:0371—60867188

附件:1、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个人信息采集工具

2、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目录

3、推荐人选符合条件情况表

 

 

 

 

 

 

 

                                                          人事处
                                                             2016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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