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6年度河南省文明教师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0-17 作者: 审核: 杜智华 编发:张家祥 浏览次数: 417

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两创两争”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教思政〔2016〕788号)的精神,现组织省文明教师的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

在编在岗教师、职工和正式聘用人员;

二、推进名额

我校推荐指标2个;

三、河南省文明教师评选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教学纪律和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及学术造假行为。

2.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热爱教师工作,忠诚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严谨治学,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3.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心集体,团结友善,爱护学生,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严以律己,宽以待人,诚实守信,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4.积极参加本单位开展的“两创两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表现突出,成效显著。

5.热心公益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无私奉献。

四、推荐程序

1.各教学单位参照文明教师评选条件,每单位限推荐1名人选。推荐人选填写《河南省文明教师申报表》,双面打印15份,于2016年10月18日前由各教学单位报人事科苗桂先老师处,电子文档同时发其OA。

2.学校成立省文明教师推荐工作小组,听取申报人员述职,提出推荐人选。

3.学校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上报省教育厅。

五、有关要求

1.开展“两创两争”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是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开展“践行价值观、文明我先行”主题系列活动的重要内容,是深化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评选活动有序进行。

2.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和中国道路宣传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推进全省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河南建设再上新台阶。

附件:河南省文明教师申报表

人事处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六日

河南省文明教师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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