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新进教师管理,准确掌握新进教师在见习期内工作状况和思想动态,积极引导新进教师尽快融入学校,适应工作岗位要求,进一步提升新进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进专任教师在见习期内,实行坐班管理。各用人单位要严格考勤,加强管理。
二、见习期内,每位教师要根据工作实际制定详细的见习计划,包括业务学习、听课(听课次数每教学周不得少于6学时)等内容,并经指导教师和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人事处备案。
三、各用人单位须制定新进教师见习期培养计划,指定教学经验丰富,师德高尚的教师作为指导教师,并明确指导时间、指导方法、指导内容及取得效果等。培养任务完成后,将有关材料存档备查。
四、见习期满,每位教师要撰写工作总结,并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未完成见习计划和培养计划者将延期转正。
人事处
2017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