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及推荐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 2017-12-13 作者: 审核: 胡殿宇 编发:张家祥 浏览次数: 1182

校属各单位:

根据《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方案》(院政字〔2017〕12号)要求,现将我校2017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及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个人申报(12月13日-17日)

1.学习文件。申报人员学习《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办〔2017〕12号)、《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方案》(院政字〔2017〕12号)等文件,按照评审要求进行申报。

2.填写评审简表。申报人员在河南职称网“软件下载”栏目下载安装“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申报版”(务必升级到最新版),按规定填写相关内容(只能填写符合评审条件的业绩,其他业绩材料可填写在《评审表》中,且填写项目不得超过该项要求的上限)。

填表说明:

(1)申报人员选择“河南省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2)主管单位:在编人员代码填写“19018”,名称填写“河南省教育厅”;人事代理人员代码填写“19089”,名称填写“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

(3)申报人工作单位:在编人员填写“19018073”,名称填写“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代理人员代码填写“19089006”,名称填写“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4)“任现职以来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栏中,按自然年填写本人任课的学时。

(5)“任现职以来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栏中,分“科研成果”和“获奖情况”两部分并分开填写,按项目、奖励、专利、教学质量工程等分类排列。鉴定或颁奖单位的名称需填写全称,同一项目不能重复填写。

二、资格初审和单位推荐(12月18日—20日)

申报高校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按照申报专业向专业所在教学单位提交相关材料,申报辅助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向所在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各单位(部门)对申报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并按照院政字〔2017〕12号文件要求进行推荐,将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推荐排序结果交人事处曹翔,推荐原始资料由各单位存档备查。

三、提交材料(12月21日)

通过单位(部门)资格初审和推荐人员的材料于12月21日16点前提交到办公楼三楼302会议室,过期不再接收。

四、审核材料(12月22日—29日)

人事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教务处、科研外事处、发展与质量管理处等职能处室按照部门职责审核相关材料。

五、材料公示

公开展示申报人员全部申报材料,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组织评审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择日进行职称评审及推荐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其他

1.今年我校自主开展评审工作的第一年,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时间节点稳步推进职称评审工作。

2.中初级职称评审及推荐工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60867189

附件:

1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A4).doc

2.申报人员报送材料明细.docx

3.申报人员报送材料要求.docx

4.材料清单模板.docx

                                                         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13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