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挂职锻炼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3-15 作者: 审核: 胡殿宇 编发:张家祥 浏览次数: 443

校属各单位:

为加强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实践教学能力,提升双师素质教师水平,教育部下发了《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教师〔2016〕3号),文件要求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要根据专业特点每5年必须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河南省也非常重视职业院校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在《河南省高等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办〔2017〕12号)文件中对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也提出明确要求。学校在2017年制定了《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挂职锻炼管理办法(试行)》(院政字〔2017〕13号)。为把教师挂职锻炼工作落到实处,推进国家优质校建设项目,现将2018年挂职锻炼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教学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安排,认真按照通知要求落实本单位年度挂职锻炼任务。

一、完成学校规定的挂职锻炼人次(详见附件),并将完成情况纳入单位年度绩效考核。非教学单位人员挂职按照本人专业向专业所在院系申报。

二、每次挂职锻炼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两周,挂职锻炼时间计入本人继续教育学时。

三、挂职地点优先选择校企合作单位和社会实践基地。

四、严格按照《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挂职锻炼管理办法(试行)》(院政字〔2017〕13号)要求,强化日常管理,注重挂职实效,确保挂职质量。学校将不定期抽查,如有违纪现象,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人事处

2018年3月15日


附件:2017-2018年教学单位挂职锻炼任务分配表

序号

单 位

2017-2018年挂职锻炼目标 (人次)

2017年已完成

任务(人次)

2018年须完成

任务(人次)

1

机车车辆学院

16

3

不少于13

2

护理学院

17

3

不少于14

3

运输管理学院

19

16

不少于3

4

电气工程系

16

1

不少于15

5

机电工程系

16

1

不少于15

6

电子工程系

16

5

不少于11

7

铁道工程系

13

 

不少于13

8

旅游商贸系

14

1

不少于13

9

医学技术系

11

6

不少于5

10

药学系

13

 

不少于13

11

艺术系

15

1

不少于14

12

软件学院

16

1

不少于15

13

国际教育学院(欧亚交通学院)

10

 

不少于10

14

公共教学部

10

 

不少于10

15

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

5

 

不少于5

合 计

207

38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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