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新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9-04 作者: 审核: 胡殿宇 编发:张家祥 浏览次数: 657

校属各单位:
  为帮助新教师尽快适应岗位工作要求,了解我院历史及发展现状,熟悉教学、学生管理、行政管理制度,掌握高等职业教育理论、教育教学方法、学生管理工作方法以及行政管理规范,现就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8年新入职教师。
  二、集中培训时间
  2018年 9月4日~2018年9月7日。
  三、培训内容
  1、人事相关制度解读;
  2、学生管理运行机制及工作方法;
  3、教育教学工作相关要求,教务管理及运行机制;
  4、科研管理主要政策及科研方法;
  5、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要求、途径及质量管理办法;
  6、师德教育及教学经验分享
  7、财务管理相关制度;
  8、心理健康教育。
  四、具体要求
  1、集中培训期间的考勤由人事处负责,原则上不得请假,特殊情况需经人事处批准;
  2、集中培训结束后,新职工需向人事处综合科提交个人总结。
  3、集中培训结束,按学校规定安排岗位,由用人单位负责后续的职工培训。
  附件:新教师岗前培训计划附件.docx

                                         人事处
                 二〇一八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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