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下半年省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报流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9-02 作者: 审核: 胡殿宇 编发:张家祥 浏览次数: 60

  一、申报时间

  门诊慢性病每年集中鉴定两次,申报日期分别为4月和10月。

  二、申报材料

  1.参保人员原则上只能选择一家具有申报病种诊疗资格的省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门诊慢性病申报和诊疗定点医院。申报时,在该医院医保科(办)领取《河南省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申请表》,有诊治医师根据其一年内相关病历和检查资料如实填写病情摘要。每张申请表只能填报一个病种。

  2.相关病历、检查资料复印件(加盖医院病案室章)

  3.参保人员需将申报材料放入档案袋,并在档案袋封面注明申请人姓名、单位名称、申请病、联系人手机号码。申报多个病种的,每个病种分别准备一套申报材料。

  三、申报受理

  就诊医院医保科(办)负责受理参保人员提供的门诊慢性病申报材料。对不予受理的告知原因。

  附件: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报及鉴定流程的通知http://www.hnylbx.com/hnsi/news/tongzhi/webinfo/1563431962795150.htm


人事处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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