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特聘岗计划(2019-2020学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0-16 作者: 审核: 胡殿宇 编发:张家祥 浏览次数: 289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实施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特聘岗计划(2019-2020学年)的通知》(教职成函【2019】482号)(见附件)文件精神,省教育厅、财政厅决定在全省实施2019-2020学年“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特聘岗计划”,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分配名额:我校共有4个特聘岗位名额。

  (二)资助金额:每个特聘岗位的补助标准为4万元。

  (三)申报条件:

1.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

2.所从事专业与所聘岗位专业一致或相近,具有本专业领域累计5年以上企业工作经验,能胜任所聘岗位相应的教学工作。

3.须为企事业单位(不含各级各类学校和教研机构)在职人员。专业教学急需的,可聘请退休人员,但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若退休人员为初次聘请,则其离开原工作岗位的时间不超过2年。

4.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中等职业学校特聘岗位教师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高等职业学校特聘岗位教师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门从事实习实训指导教学工作的,一般应具有相当于高级工及以上等级职业资格;特殊情况的,可聘请具有特殊技能、在相关行业中具有一定声誉的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人。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认真学习文件(见附件),结合院(部)专业发展要求,认真填报2019-2020学年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特聘岗申请表中的专业申请理由,开展兼职教师特聘岗位的遴选工作,每个院(部)限报1个专业,每个专业遴选1人。

2、于10月22日(下周二)下班前将申报材料(《2019-2020学年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特聘岗申请表》1份、《2019-2020学年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特聘岗汇总表》1份)交至人事处212房间李韶楠处。

教职成函〔2019〕482号.doc

人事处

2019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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