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高士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进行的东京审判不是“胜利者的审判”,而是正义审判。东京审判是人类对战争痛苦反省的产物。第一次世界大战给人类带来了浩劫,在大战期间就有人提出审判和惩处发动战争的罪魁祸首问题。第二次世界大战更为惨烈、损失更甚。在吸取第一次世界大战教训的基础上,同盟国决定对战争发动者进行惩处。这同时也是为了警告后人不得动辄发动战争,以避免世界大战的悲剧重演。《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构成了审判第二次世界大战战犯的法律基础。纽伦堡和东京法庭的审判告诉人们,凡是侵略战争的参与者,无论策划者、准备者、发动者还是执行者,都要承担个人责任、受到惩处。这成为后来联合国通过的一系列相关法律、决议和宣言以及一系列国际关系实践的基础。1951年,日本在《旧金山和约》中明确表示,承认东京审判的判决。质疑东京审判是对战争受害者人权的践踏。
南开大学日本研究院院长宋志勇:东京审判体现在国际法上有两大特点。一是适用传统的国际法,二是根据国际法的发展和时代的需要,完善或创设新的国际法规范。东京审判的否定论者指责东京审判违反国际法,其依据仅仅是囿于成文的国际法。其实,东京审判在国际法上的意义并非是如何适用了传统的国际法,而是在尊重传统国际法的基础上发展了国际法。东京审判及此前进行的纽伦堡审判适用的“侵略战争罪”“反人道罪”“个人为战争罪行负责”等概念,无论在国际法的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具有重大意义。东京审判结束后国际法发展的历程,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1950年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通过了“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及该法庭的判决所包含的各项国际法原则”、1968年联合国大会《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不适用法定时效公约》、1998年罗马外交大会通过的《国际刑事法院规约》等一系列国际法文件,都明确肯定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新的战争罪概念的管辖权,国际社会和国际法学界已经接受、认可并发展了东京审判及纽伦堡审判确认的战争犯罪概念和原则。
东京审判中举证、质证都极为严格,定罪和量刑都有充分确凿的证据,即使明知被告罪行深重,但如果没有大量具体的证人、证言、材料,也不予以定罪。比如,由于不谙英美法的诉讼程序,事前举证时准备不充分,当时中国国民政府军政部次长秦德纯出庭作证时只是笼统地讲日军“杀人放火,无所不为”的恶行,结果法庭未采纳其证言。总之,东京审判既符合程序正义,又符合实体正义。
64.日本军人、支持侵略战争的国民只是“受到蒙蔽”、不需要承担战争责任吗?
从德国人民在二战后的反省看,那些认为普通军人和支持侵略战争的国民不需要承担责任的看法是错误的。二战后,“新德国精神导师”雅斯贝斯呼吁民众主动正视个人罪责而不是无视,主动为纳粹罪行承担责任而不是被动或沉默。哲学家阿伦特提出“平庸的恶”观点,强调不能把所有的罪过都归结为纳粹头目和纳粹政党,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都要为自己的罪过承担责任。德国政府对普通军人、民众应当承担的责任不仅只有反思,而且付诸法律行动。比如,2013年9月4日,负责调查二战时纳粹战争罪行的德国司法部表示,一共调查了49名奥斯维辛集中营前守卫,其中30人应该被起诉。二战结束70年来,这种追捕一直没有间断,尽管有人质疑这种追捕是否还有意义,因为这些被起诉的人很多都已走到生命尽头,但相关追捕负责人明确表示:年龄并不能成为他们逃脱罪责的挡箭牌。
国防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所颜晓峰:70年来,在对那场战争的认知和态度上,德国以史为耻、切割了断,日本遮遮盖盖、祭祀膜拜,由此导致了两个国家不同的周边关系、国际形象和发展走向。战后德国历届政府都采取对本民族历史负责任的态度,不因纳粹集团的覆灭而放弃承担德国发动侵略战争的罪责后果,以各种形式向战争受害国、受害者表示真诚谢罪。同时,德国教育法规定,历史教科书必须包含足够的有关纳粹时期历史的内容,学校教师必须对有关纳粹专制的历史进行深入讲解,特别是要讲解关于集中营和大屠杀的内容。大相径庭的是,日本不承担发动侵略战争对世界、亚洲特别是东亚人民造成极其惨重伤害的历史责任,突出表现在否定侵略战争的性质。在对待战争罪行上始终是避重就轻、避实就虚,企图将历史罪行轻描淡写、一笔抹过。日本还通过不断修改历史教科书,来达到篡改历史事实、制造虚假历史记忆的目的。
66.日本从明治维新到1945年的历史主流是“光荣”的吗?
日本的确通过明治维新建立了近代国家,但它是把全国人民绑在天皇制的战车上一起向近代国家前进的,这是后来法西斯主义发展的重要前提。日本近代国家的建立走的是对内残酷镇压进步势力、对外实行军国主义侵略的“富国强兵”之路。近代日本法西斯军国主义不是一天形成的,严格地说它的种子播撒于明治维新的“富国强兵”政策之中,萌发于中日甲午战争,成长壮大于日俄战争,盛极而衰于全面侵华战争和太平洋战争。日本知名作家司马辽太郎等人“以日俄战争为转折点,这之前的日本历史好、这之后的历史不好”的看法不符合历史实际。总之,日本近代史虽不是一片黑暗,但也决非全是光明。日本的近代化建设是以战争和争夺霸权为中心推进的,军国主义、法西斯主义是日本近代史的主流。
日本有人说靖国神社不过是他们祭奠先人的宗教场所,说死者不论好人还是坏人经过净化仪式就都变成一个神、灵魂回到神社了,其他国家不应当对此“说三道四”。我国学者和东京大学教授高桥哲哉等日本进步学者做过深入分析,揭穿了以上说法的荒谬性。比如,即便从日本历史文化传统来看,要说“与死者的共生感”是文化的话,为什么靖国神社只祭奠日本的战死者中的军人和军队中的文职人员,而不祭奠战死的普通百姓呢?在日本的中世和近世,受佛教“怨亲平等”思想的影响,形成了祭奠敌我双方战死者的习惯,如果说是为了“与战死者的心神感应”的话,那么为什么靖国神社不祭奠“敌”方的战死者呢?可见,靖国神社的“祭神”决非单纯是“战争中的死者”,而是在日本国家政治意志作用下被挑选出来的特殊的战死者,靖国神社的设置和参拜方式不是所谓日本历史文化传统,而是出自国家意志。靖国神社本质上是一个宣扬日本极右翼历史观的展览馆。
日本侵略军和战犯是战争的象征,是和平的破坏者,参拜这些人的“鬼魂”是对“和平”的背叛,而不是“祈愿和平”。如果日本一些政客要“祈愿和平”,完全可以像德国前总理勃兰特在波兰大屠杀纪念碑前下跪那样,参拜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南京大屠杀纪念馆,而不是去参拜战犯和侵华日军的“鬼魂”。
首先,日本从来没有在官方正式文件中明确向中国道歉,仅仅有“反省”这些词汇。其次,日本的所谓反省是非常不彻底、不真诚的。在德国,已经立法禁止任何美化纳粹的言论,但在日本,右翼势力肆无忌惮地为日本军国主义辩护,除了村山富市等少数富有正义感的政治家外,大部分日本政客不仅拒绝忏悔和道歉,而且肆意歪曲历史,日本教育部门还三番五次修订历史教科书,扬言要去除“自我折磨的受虐史观”。再次,近年来上台的日本领导人经常宣扬错误历史观,实质上否定之前日本官方关于历史问题的论述,就像一个人刚刚表示反省,又立即反悔。所以,不是中韩等国“没完没了地要求日本道歉”,而是一些日本领导人在没完没了地宣扬错误历史观。
日本一些舆论认为,历史是过去的事情,“过分强调”历史问题“令人疑惑”,中国等国家“炒作”历史问题是“煽动国内民族主义情绪”,是“危险行为”。对此,首先要明确如何看待历史。日本思想家池田大作说:“历史不单是过去的事情,乃是光芒四射的路标,照亮人的现在和未来,教导我们生存的方式。”那些忘记历史、否定历史的人注定会重蹈历史覆辙。其次,中华民族是一个热爱和平、宽容大度的民族。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军民没有虐待日军俘虏,而是让他们带上自己的行李返回日本;对于日本人遗弃的孤儿,中国人抱回家中把他们抚养成人;中国政府着眼中日友好,放弃了对日索赔要求。中国政府和人民做到了仁至义尽、以德报怨。中日关系的症结不在于中国人对历史问题的敏感,不在于中国人“介怀过去”,而在于日本对历史问题死不认账,在于日本正一步步地重返军国主义道路,成为亚洲乃至世界的不稳定因素。再次,日本没有像德国那样全方位、彻底地树立正确的历史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