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学包括退伍复学、休学期满复学等,办理流程如下:
一、退伍复学(不转专业)
参军入伍的学生须在退伍后2年内到学校办理复学手续,否则按自动退学处理。
1.所需材料:学籍异动申请表、退伍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通知复印件各1份;
2.学院签字:由入伍前所在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并咨询确认复学后归属的书院;
3.书院签字:由复学后归属的书院领导签字盖章,安排住宿及对接班主任;
4.提交材料:以上材料签字完毕后,交至学生处学籍科(新校区8号楼119房间);
5.复学令一周左右印发完毕,请抽空来学生处学籍科领取。
二、退伍复学(转专业)
参军入伍的学生须在退伍后2年内到学校办理复学手续,否则按自动退学处理。
1.所需材料:学籍异动申请表、退伍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通知复印件各1份;
2.原学院签字:由入伍前所在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
3.新学院签字:由转入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并咨询确认复学后归属的书院;
4.书院签字:由复学后归属的书院领导签字盖章,安排住宿及对接班主任;
5.提交材料:以上材料签字完毕后,交至学生处学籍科(新校区8号楼119房间);
6.复学令一周左右印发完毕,请抽空来学生处学籍科领取。
三、其他复学
休学期满且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复学条件的前提下,可申请复学。
1.所需材料:学籍异动申请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休学通知复印件、有关证明材料(如诊断证明)等各1份;
2.学院签字:由原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并咨询确认复学后归属的书院;
3.书院签字:由复学后归属的书院领导签字,安排住宿及对接班主任;
4.校医务室签字(仅限疾病休学学生):由校医务室审核签字;
5.心理中心签字(仅限心理问题学生):由心理健康中心审核签字;
6.提交材料:以上签字完毕后,交到学生处学籍科(新校区8号楼119房间);
7.复学令一周左右印发完毕,请抽空来学生处学籍科领取。
点击下载:学生学籍异动申请表.pdf
作者:张艺超 审核:高文天 编发:杨晨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