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文体协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教职工文体协会的管理,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促进教职工文体工作的开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文体协会,是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为目的,以服务教职工为宗旨,由具有共同爱好的在职教职工,自愿组织起来的文化体育活动团体。
第三条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文体协会应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在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的规范下,开展各项有利于教职工身心健康和提高素质的文化体育活动。
第四条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文体协会接受校工会的指导和管理。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申请成立协会的条件:
(一)具有协会章程;
(二)具有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财务有专人管理;
(三)具有一定数量的会员,一般应在10人以上;
(四)具有稳定的活动经费来源;
(五)招收协会会员要在学校内予以公告,教职工自愿参加。
第六条 协会章程的基本内容:
(一)协会全称;
(二)协会的性质宗旨;
(三)协会的组织机构;
(四)会员权利和义务;
(五)协会活动形式;
(六)协会纪律;
(七)经费来源及管理办法。
第七条 协会登记和换届。
(一)协会登记。由筹备成立协会负责人向校工会提交《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文体协会登记表》、协会章程、组织领导机构人选名单及其他相关材料,经校工会教职工文体工作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完成登记并开展活动。
(二)协会换届。各协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1人,秘书长1人。各协会原则上3年为一届,协会领导成员要经过会员民主选举产生,并报院工会备案。
第三章 组成人员
第八条 协会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
(一) 协会发起人组织全体会员选举并报送校工会同意,产生协会会长、副会长。会长、副会长可连选连任。
(二)协会秘书长由会长提出人选,并提交协会大会通过。 会长、副会长负责协会日常工作,制订活动计划并落实活动方案;召集会员开会;培训会员;向校工会汇报工作及对外联系工作等事宜。
(三)协会秘书长在会长领导下负责收缴会费、购买用品、安排活动、吸收会员、起草报告、定期向协会成员汇报经费使用情况等协会有关事务。
(四)协会领导成员应热心文体协会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奉献精神,积极开展会员纳新工作,保持文体协会的生机与活力,认真组织开展协会各项活动。
第九条 协会会员及其权利义务。
(一)凡是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在职工会会员,承认文体协会章程,经本人申请,协会会长同意即可入会。
(二)会员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权参加文体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有权监督文体协会管理及经费使用情况;
(4)有权对协会工作计划和活动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2.义务
(1)执行文体协会的决定;
(2)按时参加文体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完成文体协会交给的任务;
(4)按协会章程规定缴纳会费。
(三)协会会员有退会的自由。退会时由本人向协会提出申请,经协会领导批准即可退会。协会会员年度内不缴纳会费,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次不参加协会活动,应视为自动退会。
第四章 日常管理
第十条 协会活动的管理。
(一)协会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主,依据各自的章程和工作计划开展活动。
(二)协会活动要在保证学校各项工作任务完成的前提下坚持自愿、业余的原则自行组织活动。
(三)上级工会或学院工会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各协会要全力协助完成。
(四)协会的重要事宜和开展的有关活动,要及时向学院工会请示汇报。
(五)协会领导成员要切实负起责任,保证协会各项活动安全顺利开展,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六)校工会指定工作人员负责联系、协调各文体协会的工作和活动。
第十一条 协会经费的管理。
1.经费来源
(1)会员交纳的会费(具体数额由各协会民主协商确定);
(2)有关方面的赞助;
(3)校工会每年向协会提供定额补贴。
2.经费使用
(1)协会要制定会费使用管理办法,会费由专人负责管理,开展活动使用会费,由协会负责人签字报销;
(2)协会开展活动,原则上依靠会员交纳的会费和有关方面的赞助;
(3)校工会每年向协会提供的定额补贴,协会开展活动时,提前向校工会提出申请并附预算报告,经批准后使用;
(4)协会每年要向校工会和协会会员报告经费使用情况。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校工会负责解释。